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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非花 2008-8-3 08:36

摄影比赛区补充规定

继续完善规则:

1。为防止重复加精情况出现,建议大家使用未在本坛发表过的作品参赛。如已在本坛发表过,仍允许参赛,但作者需注明,获奖后将不再加精。希望大家共同监督。

2。当月参赛人员少于三名的(含三名),将自动转入下月参赛,当月所有奖项空缺。

以上规定,自2008年8月开始实行。即:6月获奖者请在领奖帖中说明作品发表情况,7月三位参赛者继续投票不变。

[[i] 本帖最后由 叶非花 于 2008-8-3 08:42 编辑 [/i]]

han9523 2008-8-3 11:34

收到:lol:

路漫漫 2008-8-3 11:38

收到

保定往事 2008-8-3 13:53

哈哈哈哈,沾光了,参赛的没有发过

giordano51 2008-8-7 23:27

收到.:victory:

犀牛先生 2008-8-11 09:30

OK:victory:

bxt 2009-1-2 22:38

支持支持支持支持

bxt 2009-1-2 22:38

支持支持支持支持支持支持支持支持

bxt 2009-1-2 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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