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在教育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王旭明在回答记者关于“范跑跑事件”提问时评价:“我们可以不崇高,但是不能允许无耻。”
可就在当天,成都各媒体却集体刊发了成都传媒集团采写的无耻奇文《地震是毁房罪魁幸存者应理性看未来》,该文通过专家、教授的片面之词,断章取义,罗列并最后得出“不能简单地把房屋损毁原因归咎于建筑质量,丧失亲人的幸存者应该心怀庆幸,不应该沉湎于悲痛,或者怨天尤人。”的无耻结论,无视大多数生命都是在建筑倒塌中死亡的事实,为建筑质量是地震杀人的最大帮凶极力辩护和开脱。
该文又臭又长,人神共愤,有兴趣的TX可以到下面的链接去观看:
http://www.newssc.org/gb/Newssc/ ... ect10ai1415303.html
这里只列举其各标题和主要观点、结论,与大家共恶之:(下面的黑字部分为原文的文字内容,红字部分为本人评论)
标题一:烈度超8度重灾区房倒屋塌难避免
成都地区的建筑物按7度设防,但如果实际烈度超过8度,甚至高达9度、10度,建筑物倒塌、损毁就是正常现象。
开篇明义,先为本文定性,房倒屋塌难避免
中国的建筑原则有一条叫“小震不坏 中震可修 大震不倒”,我查了一下,所谓“大震不倒”是指地震发生时,实际地震烈度比抗震设防烈度高1度到1.5度时,建筑物应当不倒塌。成都地区的龙门山地区烈度超8度,本人不予质疑,但号称在有断裂带这条“护城河”包围的最安全的扬子地台上的都江堰主城区甚至聚源地区的烈度是否超8度,值得探讨。
标题二:同一区域房屋受损程度不一有多种因素
近几年修的新房子倒了,但相邻的一些老房子没倒,这又该如何解释呢?每一幢建筑物的地基有细微差别,如果地基差一点,又遭遇强震波就会倒塌,反之受损也会轻一些。地震波是波浪式传播,波峰之间的距离大约是10米,如果建筑物正好处于波峰之上,特别是处于不同震源的波峰交会处之上,遭受的破坏力就大,相反就会小一些。
可笑的很,地震波难道会拐弯和绕行,既然波峰之间的距离大约是10米,哪个城市建筑会短于10米,每个建筑都面临波峰,同一区域房屋受损程度不一与地震波峰有什么关系,至于说地基问题,这归根到底还是房屋质量问题。
标题三:废墟取样很难反应质量问题
如果要弄清倒塌的房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能不能通过现场取样进行分析鉴定呢?在地震中倒塌的建筑物遭受了3次破坏,多次破坏造成建筑物结构部件混杂不清,在这些情况下,对倒塌房屋的结构构件及材料的检测鉴定难度极大,甚至不可能。
废墟取样很难反应质量问题,那么难道没有严重但没倒塌的危房?这里采样总没有问题吧,难道房屋倒塌了,结构构件及材料就发生了变化,钢筋会因为倒塌而变细?内部元素会发生改变?居然检测鉴定难度极大,甚至不可能,荒唐可笑。
标题四:判断房屋有无质量问题光凭外观无法认定
一般人判定房屋质量有没有问题,都是从外观上来判断,认为新修建的房子质量会好一些,外观上看来损毁不严重的会好一些。但法官、检察官没有权力来判断房屋质量问题,这必须依赖于专家出具的房屋鉴定报告,还必须参考地震专家出具的有关地震破坏力的报告。如果不能认定房屋倒塌与质量存在主要的、直接的关系,法院是不能轻易定罪的。
法院定罪无须看地震专家出具的有关地震破坏力的报告,法院定罪只需专家出具的房屋鉴定报告,判断建筑是否存在质量问题。
标题五:多因一果无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地震中,房屋倒塌了,可能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但没有发生地震它不会倒塌。,在遭遇特大地震时,质量问题只是条件之一,而地震才是直接原因。即使房屋建设质量没达到标准,在地震与房屋质量双重原因下,如何认定房屋倒塌主要和质量有关成为难题。在这种多因一果的情况下,刑法规定的构成犯罪的必备条件———因果关系因地震发生断裂,在不能确定房屋质量是房屋倒塌的主要原因时,无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这里居然为房屋建设质量没达到标准进行刑事辩护,表示无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司马昭之心,表露无疑。我们没有追究合格房屋倒塌的责任,但不合格房屋的倒塌责任都不追究,天理何容?故意杀人罪定不上,但我相信,中国灵活的审判体系和足够充分的法律裁量度,总会给这些人罗列出其应有的罪名,不要拿西方腐朽的法律关系来忽悠我们了。
标题六:幸存者应该理性对待地震和未来
在地震中遭受损失,甚至丧失亲人的人们应该如何面对呢?幸存者应该心怀庆幸,理性面对地震灾害,重建美好家园,而不应该沉湎于悲痛,或者怨天尤人。
极端无耻的结论,居然要失去亲人的庆幸死的不是自己。
沉湎悲痛是人伦之情,怨天尤人是反思和总结。
本人最后想说的几句话:
日本85年前,震中发生在东京、横摈的人口密集区,震级为8.3级的关东大地震在死亡了14万人后,因为积极反思,所以后来发生的若干次大地震,没有一次死亡上万,有些甚至低至数十人,而且鲜有在房屋倒塌中死亡的。
地震直接杀死的只有在自然次生灾害如瞬间塌方中掩埋的人,更多的人是在不合格的房屋倒塌中死亡的。
媒体可以抹杀不合格的建筑质量杀人的事实,但震后成都房地产销售的持续低迷却真实地反映了民意,是老百姓对建筑质量和建筑质量监督体系不信任的自然表决。
如果这次灾难如果这次灾难都不能让失职的人受到惩罚,都不能启动全面的责任追究机制,立帖为证:成都房地产将继续低迷,直到新的维护质量的措施出台,而且该措施的执行保证被老百姓所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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